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我租了一个房子 给了对方押金,搬进去当天他在原房租的基础上滋生出好多费用
不合理的费用,你可以拒绝。
你好,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没有权利解决,建议积极收集证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4-04-14 10:13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不合理的
原房租的基础上滋生出好多费用,是否合理,不合理可以拒付。
不合理的是可拒绝的
你好,双方协商处理吧,如果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维权了,具体还是依合同的约定履行。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具体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