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
你好,是其工资的 我的补充: 2014-04-13 22:04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按照本人工资。。
实际工资的30%,孤儿孤老可上浮百分之十,所有供养人员生活费总数不应超过实际的收入。
实际工资的30%
实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