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失落的钱包与拾取的人。。。
失落的钱包与拾取的人。。。 我是深圳宝安区的,于10月27日凌晨1点57分失落一个钱包,我2点30报警的。我在网吧上网,发现钱包丢失立马告之网吧管理人员,他们很配合的帮我找到哪个拾取我钱包的人。并且找到了哪个人的详细资料。之后治安办的人说哪个拾取我钱包的人不犯法,只是道德问题。没权利抓他。还要我自己找他联系。他们不能泄露他的隐私权。我在网吧的监控系统中很清晰的看到哪个人拣了我的钱包后头也不回的走了。我想这事法律上难道一点都不能指出这样的事例吗?难道中国内有人丢了东西,并且有证明他拣了后不还东西,就拿他没办法了吗?难道只是道德的问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oi12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0-27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