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分居3年,有两个小孩1男1女,孩子1直都是跟我1起住在娘家
孩子的抚养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分维护孩子利益,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判决。其中,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也由母亲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双方可以针对上述情形提出自己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由于你们是两个孩子,所以每人抚养一个比较合理。
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一般两个小孩一人一个。
子女不是财产,不一定要均分。对你有利的是孩子一直生活,且有外公外婆照顾,不利的是没工作,但现在没有不等于以后没有。子女的年龄对抚养权也很重要,不满2周岁给女方为原则,10周岁以上还应征询子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