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都去世了,但有遗留的土地,一直由我叔叔种地,但现在被开发占地给补偿,请问,我爸爸有权利分吗
这是可以分的
你好,这个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土地的具体状况。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有权继承。
有权利分;
有权利
如你爷爷奶奶承包的土地被征用给的补偿款则有权利分割。
可以分到的,详细电话咨询我吧。
要看分地时你爸爸的户口是不是和你爷爷的户口在一起,在一起 你爸爸有继续耕种的份额则你爸爸有权分得补偿款 否则就没有你爸爸的份额 土地不同于其他物质 其属于集体所有或国有 不可以作为公民的个人财产 所以土地不能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承包人死亡后 可以由其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耕种。本案中 你的爷爷奶奶先于征收情况发生时死亡, 土地被你爷爷奶奶户内的人员继续耕种 在发生征收给予补偿时这笔钱就属于有权继续耕种的人。不算你爷爷奶奶的遗产您看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