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员工盗取网络公司网游虚拟物品以及违约
员工盗取网络公司网游虚拟物品以及违约 本公司是一家网络公司,经营网络游戏工作室这一块,在2010年9月17日招到两名员工操作一款游戏,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上说明前期操作练号时间为45天,45天以后每天一个员工要上交100块钱,操作时间为期6个月(包括练号时间),中途不得终止合同。但是直到今天才操作了40来天,员工跑掉了,还把游戏中的号上的所有值钱的物品和游戏币全部盗走人也跑掉了,价值大概3000块左右,还有员工跑掉了,对于我后面的发展损失在两万元左右。我现在想问的就是我如果想报案报他们盗窃要如何操作,要提供什么资料,还有向哪个部门报案,还有他们违约给我带来的损失我要如何追究。
(以下是合同的内容,我复制过来帮我看一下合同有没有问题)
员 工 劳 动 合 同
乐清市恒诚网络有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梦幻西游)工作室员工,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正式为(梦幻西游)工作室员工
(二)、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后,乙方的工资定为保底工资每月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保底工资按天记算,如一个月有31天就按31天计算,工资结算方式为做满一个月结一个月,比如9月17日上班,工资的结算日就是10月17日,甲方提供乙方吃、住
(三)、具体操作方式为,乙方将于2010年9月17日开始操作(梦幻西游)这款游戏,以两人为一组,轮班的方式,一个人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从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10月31日为期45天为冲级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一组人将操作五个号,在开始冲级的前由甲方为每个号充值500点点卡,后期所有的点卡全部由乙方承担。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至2011年3月15日,乙方每天每组人将上交两百块人民币给甲方,交钱方式为五天一交。整个操作时间包括冲级时间为6个月以上,如6个月后乙方认为这组号还有价值可以继续操作,如认为这组号没价值的话可以拿去卖,卖号所得到的钱将由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在操作期间如碰到像春节长假,如乙方要回家过年,此组号将暂停,乙方回家多少天回来后要把这多少天补回来。在为期6个月的操作时间里,乙方不得中途停止,如强行停止,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四)、乙方的工作时间由乙方所在的组两人自行商定,在工作时间内乙方如何操作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所操作的游戏帐号将由甲方创建,在操作时间内如碰到不可抗拒的意外,如停电之类的,乙方可以和甲方管理商量处理方式。
(五)、乙方工作使用的电脑网络如是光纤,乙方除了上游戏和QQ之外,其他的软件一律不准使用,一经发现一次扣五十元人民币。
(六)、本合同没到期之前,一般情况下,如解除合同要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同意不得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合同具体到期时间需双方商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ye19……(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10-27 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