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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真相
事情真相 去乡里反映问题遭到判刑三年的真实情况
近几年,户家坟村因土地、修路、村里财务帐目等问题,村民反映很强烈。在多方寻求解决方式均不能得到正确处理的情况下,2009年6月1日,有部分村民为维护自身利益自发到乡政府去反映情况。
早上7点多钟,到达乡政府,等待乡领导上班。有几位上年纪的老人,坐在阴凉处的椅子上静等领导上班,一会儿有一群穿迷彩服的人,一拥而上,将一位带孩子的老人李其云推翻在地,孩子摔在地上,有一位身强力壮的女人,中等身村,朝近六十岁的李其云身上跺了二脚,随后家人将李其云送进乡医院治疗,随后听说此人叫李瑞芳。
约十点多钟,乡党委书记牛用生,将村民召集到东楼北头小会议室,村民集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乡政府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的通过,未经村主任同意,便将村民选举的村长户海付调走,调到乡土地所当副所长,这样的做法,史无前例群众很难理解,所以群众自发地到乡里去要村长。
2、以调村长为名,强行将公章收走为目的。
3、在公章被乡书记收走阶段,涉及近三百亩土地,被以严重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卖于他人,既然公章在协议上出现了,却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一些无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却签了字,违法行使村长的权利,身为乡党委的主要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也就是说利用职权肥自己的腰包,公然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使村民依法选举的村民代表不能代表群众订使职权,群众谁提意见谁主张正义,个别领导就故意捉弄谁,叫谁进监狱,只恐怕群众告出事情的真相,用高官手段,镇压群众,而不是带领群众发家自富的带头人。
会议结束后李其云的女儿王玉芳在院子里高声大喊,你们真胆大,在光天化日之下平什么打人。李瑞芳从屋里出来与王玉芳发生口角,双方互相撕扯,发生纠纷后被拦开,王玉芳胳膊上被李瑞芳咬伤,头上还有淤青,疙瘩。上述这些当时派出所都有记录,听说乡政府当时有摄像,要求把摄像放出来,让法律看个明白,不能伪证判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pe……(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26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