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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肿瘤医院食道癌治疗过程突发死亡的医疗纠f纷
在北京肿瘤医院食道癌治疗过程突发死亡的医疗纠f纷 患者因患食道癌中期入院手术治疗,手术后第二日患者即出现胸痛的症状,医生给打了一针,暂时缓解病痛。但第三日仍出现相同的症状,医生还是用相同的手段治疗。第三日夜晚11:40患者出现胸痛、呼吸困难症状,亲属随即喊来值班护士,护士进入病房后看了看心电监测仪后,没有做任何处理,便出去打电话。几分钟后,又来了一个护士,看了情况后,还是没有做任何处理,又出去打电话,十来分钟左右,值班的大夫进了病房,用听诊器听了病人的胸口后,然后仍然没有做任何的处理,又出去打电话,又过了十多分钟,陆陆续续又来了两位医生一位护士,才实施抢救。大概有20来分钟后,医生告诉当时患者的亲属患者已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1,这属不属于医院抢救不及时?2,医生在处理患者两次出现的胸痛的症状时是否属医生不负责任?3,如今,院方没有给出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是否在推卸责任?4、医生的做法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秀飞123……(江苏)
提问时间:2010-10-26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