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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纠纷,寻求帮助~~
邻居纠纷,寻求帮助~~ 我们是两家超市挨在一起,另一家是残疾人,并且属于那种嚼舌头,心眼坏的那种人,先前是干化妆品的,因为不盈利干超市,所以对我们处处挤兑,每年过年的时候都找事,今年大年初二就开始骂人,我们还不知道怎么滴的 就开始了,结果一直不文明到初四,处处跟我们作对,我们也不是属于那种惹事的人,这可好了,初四那天没怎么着的就跟我家人打起来了,撕我家人的衣服不撒手了,而且在地上赖人,最后他家报警,那个残疾人是个女的,结果就去了医院,说我们打着她了,其实我们根本就没上手,就是骂了几句,在医院呆了10天左右出来了,花了不到4000元,结果让我们家给赔偿,因为我们毕竟没碰她,结果她就到公安局说我们打他了,让我家赔偿3700,这个钱我们就没给,而且让我弟弟去公安局录口供,上午10点左右去的,15点放出来的,并且中午不让吃饭,我弟弟还不满18岁,派出所的二支队队长张某某就一直逼我弟弟说打那个残疾女人,我弟弟说没有,结果张某某就不给录口供,就必须说打残疾 女人,后来是家人接出来的,然后这事没给钱就不了了之了,现在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公安局的张某某又去家里说我弟弟打她了,让给钱,我想试问一下:事情过了这么久了,并且先前都已经结案了,而且我们并没有碰到那个残疾女人,难道我们就要给赔钱吗?难道公安局的人就可以这样来处理案件吗?难道就因为对方是残疾女人我们就要受逼迫吗?请给个法律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快乐小女人(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4-12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