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邻居纠纷,寻求帮助~~

邻居纠纷,寻求帮助~~ 我们是两家超市挨在一起,另一家是残疾人,并且属于那种嚼舌头,心眼坏的那种人,先前是干化妆品的,因为不盈利干超市,所以对我们处处挤兑,每年过年的时候都找事,今年大年初二就开始骂人,我们还不知道怎么滴的 就开始了,结果一直不文明到初四,处处跟我们作对,我们也不是属于那种惹事的人,这可好了,初四那天没怎么着的就跟我家人打起来了,撕我家人的衣服不撒手了,而且在地上赖人,最后他家报警,那个残疾人是个女的,结果就去了医院,说我们打着她了,其实我们根本就没上手,就是骂了几句,在医院呆了10天左右出来了,花了不到4000元,结果让我们家给赔偿,因为我们毕竟没碰她,结果她就到公安局说我们打他了,让我家赔偿3700,这个钱我们就没给,而且让我弟弟去公安局录口供,上午10点左右去的,15点放出来的,并且中午不让吃饭,我弟弟还不满18岁,派出所的二支队队长张某某就一直逼我弟弟说打那个残疾女人,我弟弟说没有,结果张某某就不给录口供,就必须说打残疾 女人,后来是家人接出来的,然后这事没给钱就不了了之了,现在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公安局的张某某又去家里说我弟弟打她了,让给钱,我想试问一下:事情过了这么久了,并且先前都已经结案了,而且我们并没有碰到那个残疾女人,难道我们就要给赔钱吗?难道公安局的人就可以这样来处理案件吗?难道就因为对方是残疾女人我们就要受逼迫吗?请给个法律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快乐小女人(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4-12 11: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