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城管执法局职工没有任何手续在我门前有产权宅基空地兴建房屋
城管执法局职工没有任何手续在我门前有产权宅基空地兴建房屋 事情经过; 我家住崇阳县天城镇蓝泉村74号,二000年我借罗瑞国[街坊]二万肆仟元,当时我无力尝还借款将房屋产权证抵压给罗瑞国,二00二年罗将二万肆仟元钱抵压给余国平详细协议条款见[双方鉴订的协议书]。 二00四年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余国平在我的房屋产权证上宅基的48平米空地兴建房屋,当时罗瑞国还多次拆余国平在做的墙,罗说房屋又没卖给你,二万四仟元钱是抵压,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本房屋产权属汪时昌所有,如果今后汪回来要将 房屋赎回本房屋买卖契约自行终止,余国平应退让房屋给汪时昌] 结果余国平不听罗的阻挠,执意要在汪瓦房门前宅基空地继续兴建房屋。结果罗瑞国与余国平又签订了协议书[兴建后一切法律责任和经 济责任由余国平承担。] 因我没钱还债, 我一直没回家,余建房我不知情。今年四月6日我把二万四仟元钱带回家准备还款赎房,没想到我门前巳被余国平兴建房屋了,经过了解才得知,余国平没有任何兴建房屋手续在我门前有产权证宅基地兴建房屋。当时我很脑火,我去问余,你没有任何手续怎么在我的宅基空地兴建房屋?余答;我是城管的先做起来,做好了只罚几个款就行,我又 问;那你罚了几个款呢?余答;我交了罚款三千元钱就没事了。[当时在场的有我的街坊罗西药,罗细刚,甘局长,王奎明,吴辉等人]我想为什么老百姓在兴建房屋 ,要这证,那证的,手续不全不敢乱兴建房屋,怕没证被城管执法局给拆了。是的余国平是城管执法局的,自已无证,交几个钱不就得了,怎么会拆呢 。我与余国平多次协商,要回自已的土地和房屋无果 。 我相信城管执法局为民执法,拆除余国平无任何手续的兴建房屋。还我房屋产权证上的合法土地,不受到他人侵害。
衷心期望贵单位帮助我,还我合法的房屋和宅基地。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汪阳(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4-04-12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