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在南宁,我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当初邻居乙问我有没有认识有相关的人
我在南宁,我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当初邻居乙问我有没有认识有相关的人 我在南宁,我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当初邻居乙问我有没有认识有相关的人,帮忙介绍工作,后来听到甲说她能够帮忙介绍乙到某单位工作,然后就告诉邻居乙,之后就和乙一起去到甲的家里,甲说要给4X元,然后乙不放心,说他只认识我,不认识甲,就说要把钱交到我手上,让我给他写张4X元的收据,我再把钱给甲,再让甲给我写个收据,因为之前甲收过我1X的钱说帮我工作上的事情,因为她没有帮到忙,所以这次事情里面我就把上次的那1X除去了,给了甲3X的钱,她也同意了,给我写了张3X的收据。现在甲帮乙介绍工作的事情迟迟没有结果,乙催甲退钱,她答应退款,但是都是一拖再拖,现在我想去报案,把甲写给我的收据拿出来。只想希望法律去追甲要回那笔钱就可以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话,我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吗?因为我现在还要上班。这样的话会不会影响到工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04-12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