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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责任一死一伤,次要责任是否会付刑事责任
次要责任一死一伤,次要责任是否会付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我被追尾,追尾车辆司机当场死亡,副驾驶送医院治疗,后事故认定书认为追尾车辆负主要责任{追尾车辆当时时速每小时70公里以上,而且未采取任何制动以及灯光超车措施,直接追尾},我方负次要责任{我方当时要左转,并开启了左转向指示灯,因对面方向驶来一辆出租车,我方需要让行,在出租车过去之后,我方马上起步进行左转,在离合刚刚松开车子起步时就被后方车辆追尾,因为我要左转,所以再被撞上的刹那间,因为惯性,我方被撞出五六米远,我方是重车,追尾车辆是空车,因过往车辆多,所以我就把车向前开了两米左右,以防在发生碰撞{后被交警认定为未保护现场然后就下车打电话报警,并对追尾车辆司机进行救助知道救护人员到来,我想咨询一下,经公安交警认定,我方负次要责任,追尾车辆方负主要责任,双方签字认可,但三日后追尾方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要求对事故责任重新进行认定,这样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87656(河北)
提问时间:2010-10-26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