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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纠纷
店面纠纷 龙桥村委会在2012年3月份,把位于龙桥新街的三十多间店面经拍卖行投标,被A(个人)投中,然后A把店面分散租给我们,A与各店主签订协议,有的租一间有的租两间,每间收取店面押金20000元,租金每年付一次,起租时间各不相同,今年因A没有及时向村委交清房租,龙桥村委把A诉至法院,龙桥村委不承认我们的押金租金与协议,通知我们全部搬走或者重新与村委签订协议,重新付租金,我们已经付掉的租金都没到期,又要重新付租金与押金,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认为店面是投标出去,村委又跟A签订协议,我们跟A签订协议是他们协议的延伸,跪求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5875(浙江)
提问时间:2014-04-11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