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问题 我于2011年11月18日下班后应对方要求驮带她去买东西回来的途中遭遇车祸,被驮一方右小腿小骨骨折,我腰椎压缩性骨折,各住院治疗。被驮一方手术治疗腿部加钢板。事故责任鉴定我有次要责任,车主为主要责任。后经法院判决被驮一方获得赔偿两万多,我获得赔偿一万多。现在两年后被驮一方二次手术取出钢板上诉,将我也附加为被告,当时双方囗头协议以后互不干涉。请问我负有多少责任?有理由将我列为被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雅963(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4-04-11 18:2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