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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未签订合同工作中失误造成单位损失

未签订合同工作中失误造成单位损失 由于我要身兼出纳、人事、仓管等职,未合理安排好时间,造成人事方面与一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赔偿给该员工三万左右,现在公司要我个人承担,由于公司在苏州,我的社保是交在无锡的分公司的,分公司方面也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请问需要我对公司的损失负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9893……(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4-11 13:1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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