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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强奸了,我报了警,所有条件都符合,但是唯1的问题是在被强奸前我跟强奸我的两个人认识不到1星期
我被强奸了,我报了警,所有条件都符合,但是唯1的问题是在被强奸前我跟强奸我的两个人认识不到1星期 我被强奸了,我报了警,所有条件都符合,但是唯1的问题是在被强奸前我跟强奸我的两个人认识不到1星期,见过1次,第2见面的时候有去过酒吧喝酒还有宵夜,由于1个喝醉了的,在宵夜的时候我有提出过先走,但喝醉的不让,还搂着我,所以我就想把他送回酒店再会家,所以有在酒店的前台和我有过亲密的接触,但是是喝醉酒的,他搂着我,当警察问我为什么不拒绝,我答不出来,但他挨在我身上我都会把他的头移回我脖子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拒绝,更不知道他们会对我做这样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才能解决这个亲密的接触,而不影响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4-04-10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