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兰考打的工,老板拖欠工资是2012年的,手里只有老板女儿出纳写的欠条1张,咋办
有欠条是可以起诉的
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建议抓紧时间,以免过诉讼时效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