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利用职权霸占他人商铺,自行非法经营
利用职权霸占他人商铺,自行非法经营 本人沈某某,与2012年7月申请在本县县城开办两家药店,店面装修,房租,证件都是我自行出资办理。那时我与我县药监局副局长陈某一家关系很好,所以在开办初期陈利用职权给予我很多帮助。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药店正是开张后没多久的2012年11月底陈利用职权纵容其家属子女将我所经营的账目、票据、营业手续,药店强行占为己有非法经营至今,剥夺我作为合法经营者的权利。
事情发生初期我基于他的领导权利与在当地的势力,不敢得罪,所以委托当地朋友找陈,要求要回药店与投入的资金,但在交涉中,陈家以有纠纷为由不予答复,仍然我行我素在没有资格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至今。
我在经营药店期间,购进的药品以被陈家强行霸占,这中间有我所欠货款,现在厂商整天向我追讨所欠货款,迫于无奈我以向我县公安局报案并向纪委举报,希望通过法律讨还公道。但一个多月过去了,仍无任何答复。
我需要找一位优秀的律师,利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帮助我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我的合法权益,并追究陈的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21001(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4-04-10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