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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我名下的房屋是否还需去房地局办理其他手续

离婚后我名下的房屋是否还需去房地局办理其他手续 协议离婚,两套房屋一人一套,我这一套是在婚姻期间父母馈赠给我的,当时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协议离婚时,协议中也再次写明该房产归我所有。我需不需要再去房地局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我以后将这套房出售时,会不会有影响。请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PC5584(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10-26 07: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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