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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补偿问题
劳动补偿问题 我在原单位3月底已辞职,但在原单位工作4年,原单位无固定休息,最后一年是一星期休息一天,所以双休日上班时正常事,而且也上12小时,12小时给加班费20元,其他还是计件计算,请问能要求单位给予加班补偿吗?而且本地最低收入标准时1080,但公司一开始基本工资是600,后来加为700,其他计件计算,请问这个基本工资合法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934989……(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4-04-09 23:3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4-04-09 23:4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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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从哪方面入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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