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前女友怀孕了,要求和他结婚。可是他不想和她结婚。因为没有爱
依据《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任何人无权强迫其他人结婚,即使怀孕的前女友。生孩子是女性生育权的体现,任何人无权干涉。
如果女方生了孩子,男方要承担抚养费。
1打官司也不需要和这个女人结婚的。 2如果打官司明确表明不要这个孩子,这个女的非要生,那么也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目前生育权没有针对男性特别的规定,但是如果纵容这样的行为,那么对于其他的家庭也是一种侵犯。 重点是你朋友的态度,而不是你的态度。别瞎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