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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的

关于离婚的 我生完孩子一个月后,男方就把孩子抱到他父母家抚养,拒绝我前去看望儿子,并且不管我是一个刚生产完满月的孕妈妈,也不给我任何关心和经济帮助,造成了严重的抑郁症。现在孩子已经一岁零三个月了,我和男方也已分居一年零三个月,并且,我一直寄宿在娘家。现在男方要起诉我离婚,我可以要求不离婚吗?如果一定要离婚,我还能争取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我能向法院要求让男方支付我的精神损失费和夫妻的扶养费吗?
并且,我有他的电话录音,承认满月后和一个女的在一起三个多月了,并且在婚姻关系存在这段时间,带那个女的回他家住,还让我的儿子喊那女的妈妈,这些他的亲戚朋友都知道。现在他找了个律师找我协议离婚,条件是:以前的种种都不提,对我的伤害和拒绝我给儿子买衣帽的事也不提,儿子由他抚养,我不出一分抚养费,与儿子断绝关系。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他家在家村,父母是农村户口,他是独子,户口在读大专时转为了居民户口,现在他的户口落在了社区居民户口。而我的户口是农村户口,儿子也落在了我娘家的农村户口,如果强行被判离婚,抚养权又在他那边,那么请问,儿子的户口会被迁走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钟郭霞(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4-04-0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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