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我老公是2011年和他前妻离婚的,当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北京有一套房子,但贷款没有还清,老家还有一套房子是我老公的婚前财产,有一对子女,当时在民政局离婚时是这样协商的,北京的房子归两个孩子所有,老家的房子先让他前妻住着,等他前妻再婚后房子就要归还我老公,但当时办完手续他前妻把两份离婚协议都拿走了,我老公签离婚协议的时候也没看就签了,现在我们向他前妻要离婚协议,他前妻给了我们一份复印的,但信息跟以前协商的完全不一样了,这份离婚协议复印件上是这样写的 北京的那套房子归他前妻和两个孩子所有,贷款由我老公偿还,老家我老公的婚前财产归双方一家百分之五十,债务归我老公一人偿还,我们不知道这份协议书是他前妻造假的还是当时确实这样写的,因为我老公当时签协议的时候没有看,我们向他前妻要原件她一直不给,看在孩子的份上也没追究,像这种情况如果他给我们的协议书是真的,但和之前协商的不符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以起诉重新申请离婚协议吗?像这种情况责任在谁?是民政局吗?但我们要拿出什么证据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与之前协商的不符是不是就告不赢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车彦慧(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04-08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