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两个多月,两个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当时南方给女方订婚结婚5万块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健要看你们结婚后共同生活没有。
你好,登记后一般无权再要回彩礼,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看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登记后一般无权再要回彩礼,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