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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一个朋友于2004年在福建南平市邵武与当地一男子结婚,并育有一女,但因感情不合,于2005年回到四

我一个朋友于2004年在福建南平市邵武与当地一男子结婚,并育有一女,但因感情不合,于2005年回到四 我一个朋友于2004年在福建南平市邵武与当地一男子结婚,并育有一女,但因感情不合,于2005年回到四川宜宾老家,当时并未办离婚手续,小孩一直留在男方老家。
现在我朋友在宜宾想在结婚,请问下原来的婚姻怎样去办离婚手续?在宜宾本地单方面可以办理吗?需要些什么手续及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z1988……(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0-10-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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