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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土地房屋全部征收,村委会书记以出嫁女,外甥子女才为由《户口在村里》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村里土地房屋全部征收,村委会书记以出嫁女,外甥子女才为由《户口在村里》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我们都是85后的“糟糠族”,在农村重男轻女的旧思想中大多数女性都初中或小学毕业就回家务农,或是出外打工,有哥哥或弟弟妹妹要养活必帮着父母须承担家庭重担,好多家庭生活困难婚龄不到就出嫁换取彩礼钱养家糊口。现在娘家土地征收了,嫁的不好的,户口都未迁出去,或是家里父母身体不好,弟妹小读书经济紧张,出嫁女留在娘家并在娘家建了自己的宅基房长期居住方便彼此想照。村里以出嫁女为由,不给出嫁女及其户口随母的子女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这样合法么?我们这类人群谱片文化程度不高,失去了耐以生存的土地,在男方那边也没分到土地,况且房子都坐在娘家了,男方那边我们无房无地以后怎么生存?谁来管我们的死活?难道就因为我们这内嫁外地的人少,国家就将我们遗弃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vren活……(湖北)
提问时间:2014-04-07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