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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引发

交通肇事引发 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撞人的车辆是一辆客车班车,车主把车辆挂靠在一公司名下,经过交警部门一轮调解,主车、挂靠公司来了,驾驶员没来(驾驶员非车主),后面调解失败,之后我们到挂靠公司去,公司说车主部愿意调解。我们也咨询了下律师我父亲是农民,只能按农民标准赔付,现在不想走法律途径,想去客运站堵下车主的车,迫使车主回到调解桌上调解,车主的客车就是肇事车辆,我们去客运站堵车主的客车,不是所有客运站的车,现在车主的车是其他驾驶员开着(非肇事驾驶员)我们这样做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车主是个人页不属于公司企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nyn11……(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14-04-0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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