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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男方挥霍无度、欠下几十万外债。女方协议离婚,如何规避债务?

男方挥霍无度、欠下几十万外债。女方协议离婚,如何规避债务? 《离婚协议》
因双方感情破裂,于2014年3月双方志愿协商离婚。
一、双方协议一致志愿离婚。
二、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5日给孩子2000元抚养教育费。男方享有随时探视孩子,探视时间、方式自行协商。
三、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由男方负责,与对方无关。
【笔者备注】因双方均无文化,法律意识淡薄;离婚协议也是由镇民政部门代理编写。【有夫妻双方亲笔签字。】
请问,【事实背景】因婚内十几年,男方挥霍无度,从未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开石材店欠下几十万外债。女方多次劝解均无效,男方至今继续借外债。女方担心男人恶习不改。
【请问;】1、该协议的条款,第三条款是否有违反《婚姻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该协议是否可规避女方的婚前债务?女方该如何自我保护?
3、若女方无法规避债务,而男方暂无还款能力。请问女方需承担50%还是100%债务呢?女方该如何规避债务?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坦然王(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4-04-07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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