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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老人生前财产支配

关于老人生前财产支配 外婆育有四女一子,外公30年前去世,外婆在09年将独居的公租房买下产权变为产权房,房产证只有外婆一个人名字,四个女儿都已结婚成家,户口外迁,只有我外婆和我舅舅的户口,他们于今年取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于是将原有住房出售,所得房款96万,50万用于购置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只写我舅舅一人名字,外婆以后和舅舅一起生活,余下36万由我舅,大姨,和二姨私下协商分配了,并且在无见证人和公证人的前提下自书分配协议让我外婆按了手印,我母亲和小姨一分未得,值得一提的是,我外婆已是90岁高龄,目不识丁,关键是神智已经不清,我们问她话已经无法正常对答如流,思维出现混乱,我想请教律师,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分配协议是否有有效?我母亲和小姨是否有权力主张重新分配房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oming……(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4-04-0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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