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警出具事故证明“当事各方提供的证据和我队调查的结果均无法查证,某某驾驶的轿车与行人是否发生碰撞”
交警出具事故证明“当事各方提供的证据和我队调查的结果均无法查证,某某驾驶的轿车与行人是否发生碰撞” 此事故调查一个多月,最后只出具交通事故证明。证明书里面载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某某轿车行至某路段时,适遇行人某某饮醉酒后越过非隔离花圃自南往北进入机动车道,在此过程中,某某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于当天死亡,经法医鉴定,某某左腿有受外力作用而形成的挫擦伤,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经我队调查后结论:事各方提供的证据和我队调查的结果均无法查证,某某驾驶的轿车与行人是否发生碰撞,根据【到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五十条规定,现出具本道路事故证明。
我们是驾驶轿车的,目前证明书这样写,让死者家属去起诉,我们的车子从事发当天便扣留再交警那里不愿归还,我朋友开的车,我坐在副驾驶,都可以确认这个行人不是我们撞到,我们当时是刚转弯几十米路过,车速20左右,我们做的笔录都写明当时路过有看到一辆摩托车,我们经过的时候有避开摩托车打了一下方向,不过摩托车跟我们是逆向,经过的时候摩托车很轻微的摩擦了一下我们的后保险杆位置。然后开出没多久就被所谓死者一起喝酒的朋友从路口跑出来大喊我们撞到人要跑,我们便自己停下,当时死者朋友挡在我们前面,我们与他争论后转头看的时候摩托车已经不见,打了120,交警来的时候事故现场有发现摩托车碎片,花圃有摩托车倒地刮倒的两条深深痕迹,当时我们朋友过来,那个路段比较暗,怕我们轿车影响别人行驶,便把车开倒退一点。
之后就是交警调查,那个路段没有监控,后来在附近各大路段监控也没有查到该摩托车,但是那里有很多小路,交警查不到的时候就对我们说,是不是看错了,应该没有摩托车,我们反问那现场那么多碎片怎么算,他们说估计是之前车祸流下,他们说不敢确认这辆摩托车到底有没有。对方家属现在死咬就是我们撞人,那天在调解厅,交警说取证一个多月都没有证据证明人是我们撞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不是我们撞的,家属嚷嚷的时候交警还说,第二天有找人测试我们车子的速度,升起来查看底盘,查看车子痕迹,没看到碰撞的痕迹,我们车子是老奥拓,速度也快不了,不过这个无碰撞痕迹没有出具证明书,对方家属要求这份车辆痕迹证明时,交警说没有查到什么哪里来的证明书,如果能查到痕迹才有证明书,不过这个当时我们有录音,但是事故最后事故证明这个没写在里面。后来交警再调解是跟我们商量可以不出一分钱,让交强险赔付12万就好,但是我们不同意,交警让我们考虑几天,我们坚决不肯,因为没有撞人就是没有撞人,不是我们需不需要出钱的问题。
按这份证明,请问对方家属可以起诉我们吗?如果可以起诉,是否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我们撞到人?如果只有目前这种情况,无法证明我们车子撞到人,会怎么处理,打官司我们赢的几率多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cyni……(广东-潮州)
提问时间:2014-04-05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