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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维权

人身损害维权 妈妈因与人口角被对方老公打伤,鼻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伤残十级。已报案,但是办案警官说需要佐证证明妈妈是被对方老公打伤的,没有立即立案而是要我们私了。但是20多天过去了对方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赔偿数目,一直拖时间。是不是办案民警收了好处?我应该怎么做呢?

由于两家都是个体经营户,当时也有周围的个体经营户看到过程。但是介于两家都不得罪的情况,不愿意去做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irel……(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4-04 12: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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