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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的钱不还

欠别人的钱不还 欠别人的钱故意不还,这与诈骗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能定罪呢?这在我国的法律中留下了一个空白,也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大量事实证明,诉讼是很苍白的,法院是无力的。受害人无奈啊!为什么要留此空白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H5874(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0-10-24 16: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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