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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关于赵全海同志工伤处理决定

关于赵全海同志工伤处理决定 赵全海,87年4月被西北铁合金厂招收为农民轮换工;90年5月致残右脚大指二指被截除,经鉴定为三等残废;94年8月厂里经济效益不佳把我辞退,后又被迫写了辞退书,一次性发给我生活补助费2200元,伤残补助4000元。
  二十年来,由于工伤落下的残疾,使受伤的腿变成了瘸腿,中途多次找厂里解决问题都被拒绝,现请陈律师帮忙解决问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陇上人jj(甘肃)
提问时间:2014-04-0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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