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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所承包的田地桔园可以分割吗?

夫妻离婚后所承包的田地桔园可以分割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宜昌市猇亭区村名,我是女方,双方配偶病故后我们是于1986年女方带一六岁儿子组合家庭结婚的,2012年年近七十的男方因征地搬迁为分财产起诉离婚,于2013年10月份法院判决离婚,但是法院没给判决承包的田地桔园,当时法官说的是田地是由当地村领导来分的,叫我们自己去找村里领导,我们承包合同上的有四亩地,实际加起自己开荒的有八亩田地,都是种的柑橘树,承包合同上注明的共有人有原夫妻两人,女方的儿子(离婚后我和儿子生活),男方的母亲,但是男方的母亲于离婚前一年去世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权益?我该怎样要求分割田地?合同上去世的人还可以参加分割承包田地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志在有恒(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4-04-03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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