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结婚证书开好,房产证上刚加了女方名字
1 有约定依据约定,如果没有,要参考出资额确定,2 即使没有出资也会获得部分产权,
您好,看过您的陈述,法律没有那种“要满五年女方才得到”的说法。
房产证上既然载明了你们四人的名字,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对房产份额的专门约定,那么法律是推定该房屋由你们四人共同所有,且均等享有财产权。
购房出资系父母出资,如果父母没有专门表达是借贷的意思,那就视为你的父母对你们夫妻二人的部分赠与,即你们二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一半。
如果以后离婚,女方有权主张1/4。
尽管如此,婚姻的缔结实属不易,在此祝愿你俩能够白头偕老,不要走到离婚的地步。那么才不辜负二老对你们的呵护。
恩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没有五年的说法。
离婚的话,女方可以得到四分之一。
根据你的描述,既然产证上已经有你老婆的名字,她就是共有人之一,以后若发生离婚,在没有协议或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有四分之一属于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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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她四分之一。
有四分之一的,加上去即享有权利,无需等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