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没有购房资格,离婚后房产证是否可以改为我的名字?

我没有购房资格,离婚后房产证是否可以改为我的名字? 您好,我和老公于2014年3月按50%的比例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子,属首套,无贷款,房产证署两人的名字。目前确定离婚,协议约定我支付给他50%的房款,房子归我,但是我在北京没有购房资格,请问付完款后是否可以顺利办理房产证更名呢?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18411……(北京)
提问时间:2014-04-02 17:17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