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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权收回继承的竹园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权收回继承的竹园地 家有祖产竹园,奶奶死后,由大儿子继承,但大儿子已不在村集体居住,后大儿子委托亲属管理竹园,04年竹子死光,亲属将竹园地出租给他人开厂使用,后亲属否认竹园地委托管理,拒不归还。多次调解无效,村小组收回了竹园地使用权,请问村小组是否有权力收回继承的竹园地?镇里做了处理决定认为村小组并无不当,现申请行政复议能否得到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ju……(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4-04-02 17: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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