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现在的情况是:我老公要求我离婚,说什么彼此没感情,其实他是在外面养了小3
收集到他存在过错的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多分财产。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实对方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四种过错之一的,可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方赔偿,主张多分割财产,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搜集证据,起诉离婚,并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另外可以要求赔偿。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估计可以,最好面谈(惠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