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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 受害人职业:美术教师,电脑工作者
受害事实:头颅右侧、背部、腰部、左手小指各有一刀疤,右手中指(掌关节外)和无名指(掌关节外一节处)缺失,食指掌关节处肌键断裂,正常功能严重受限。
伤残等级:九级
咨询问题:1、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多少?
2、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风瘦影(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0-10-23 22: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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