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产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赔偿太低而业主违约确要赔偿很高
房产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赔偿太低而业主违约确要赔偿很高 2012年3月分期买房签署购房合同,合同中规定开发商在2013年6月30日前交房,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买受人不退房,逾期超过60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0.5的违约金。而买受人因为逾期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违约责任却是:逾期在5日内的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5日的,出卖人有钱解除合同,买受人按总房款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显失公平。而且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行规一般在每日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此合同规定的每日万分之0.5太低,对开发商起不到约束作用。现在已经交房,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对如何赔偿,何时赔偿进行说明。请问,如果起诉的话,逾期交房的赔偿金额能提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mmawo……(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4-04-02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