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律师
对方是不是逃逸
对方是不是逃逸 2010年9月19日下午4点,我开车在一条小路上由东向西行驶,这是后我需要调头由西向东走,当我调头的过程中由于我一把方向没调过来,车处于头朝南方向,这时候一辆小轿车从我右撤,也就是朝副驾驶的方向撞上我的车,我方副驾驶乘坐的人员受伤,打120送到医院。对方下车后迅速的坐上后面朋友的车辆离开,没有参与救援,我看见对方走路姿势形态很像酒后。但是没看清脸,不过旁边有目击人看到。也说司机喝酒了。对方车留下一个人报警,我也报警。双方的保险公司到场,对方的留下的那个人说是他开的车,然后给他的保险公司做了资料。我给对方留下的人说:如果你替代他为驾驶员,一旦送往医院的伤者有严重或死亡,你咋办。他给我说这事的责任全部由他负责,我告诉他,责任划分不是你说了算的。交警到场后,他没给交警说他是驾驶员。处理过现场后,我去医院看伤者,第二天,也就是21号晚上,我们约见了处理事故的警官,我们问对方司机是否出现,警官回答还没见人,就打了个电话。我说这事算他逃逸吧,警官说够不上。从现场看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我方,我说那他酒后又逃逸咋说,交警说要经过调查。昨晚也就是十月十六号晚上,我们和对方司机协商好,责任全部由他承担,到交警队,警官说对方够不上全责,我说那他逃逸咋说,警官说那要经过调查。现在又僵持到这里。我想问这起事故判定对方逃逸到底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对方说他撞车之后不是逃逸,由于撞击他去看病,我问他你去哪里看的病,他说我在诊所看的病。我们不想太麻烦,事故决定书还没下来,警官让我们18号再去交警队见面。我想和警官见面后我要给警官压力,并协助警官,我要告诉警官说对方保险公司有两份司机材料,都有签字生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腾168(河南)
提问时间:2010-10-23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