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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罚款
学校罚款 某教师因未上课在走廊另一端和部门领导谈工作,延误上课时间。校长在教室门口,看着表。待教师回至教室上课时,校长以违反规章制度名义予以处罚。
理由:上课时手机发出响声或当场接电话,直接影响课堂(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教学秩序者。属较大教学事故。
由当事人所在系(部)、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责任人签发《较大教学事故通知书》,在本系(部)、处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事故责任人一个月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取消年度评优和当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ngfa……(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4-04-01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