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广东,男方湖北,1起东莞打工,老人家不同意离,感情破裂所以如何在当地离婚?只有结婚证而已
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可以到湖北起诉离婚,如对方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的,有居住证的可以到东莞起诉离婚。户口要到派出所处理。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户口问题请咨询户籍部门。
你好,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3,户口问题: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二是把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向法院起诉离婚
有东莞那边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就可以以诉讼的方式在东莞离婚。但是劝你们多沟通,看是否能够缓解,毕竟在一起不容易。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