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车主对免费搭车人乘车时所受伤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车主对免费搭车人乘车时所受伤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求司机范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余万元。司机范某觉得他是免费搭乘二位好友下班回家,没有收二位好友一分钱的费用,现在赔偿过多,一直想不通,看胡律师是否有什么高招?
案情简介:2012年春节刚上班不久,乘客刘某某和张某某免费搭乘范师傅的长安小轿车下班回家。途中,因范师傅驾车超速,避让大货车不及时,致使小轿车失控,在撞掉10多米的防护栏后翻入路边的水沟里。刘某某和张某某均在这次事故中不同程度的受伤。刘某某经医院诊断为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急性鼓膜炎,多处软组织挫伤;张某某也经医院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右肩骨折,颅骨骨折;分别花去医药费三万多元。
胡永红律师在听取了范师傅的介绍后,斩钉截铁的回答说:你这种情况基本上不要承担太多的赔偿责任,最多不超过30%的赔偿费用。并当即接受委托,拟定了答辩状。
庭审辩护过程中,胡永红律师发表了如下的代理意见:
首先,乘车人刘某某和张某某的确是本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此二人是无偿同乘者,他们的人身安全的确应该受到充分的保护。但是免费搭乘他人机动车的在法律上应该分为二种情况,并区别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广州收驾驶证……(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3-31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