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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网购恰巧跨度新消法执行日,如何维权?

急!网购恰巧跨度新消法执行日,如何维权? 感谢之前好几位律师的回复,增加了我按新消法维权的力量!可是,个人维权真得势单力薄,口口声声站在客观公正立场的工商投诉部门次次阻拦我,一副官家解释唯他独尊的样子,所以寻求真正的法律解释来帮助!感谢!
2014.3.12在天猫商城下单购买的母婴用品,3.15下午快递送达,发现一件商品已超出盒身印明的限期日期1年多,另一件商品无生产日期。卖家解释是日期印刷错误,且说仓库里的都是合格品,独此两件问题产品偏偏都发给我了,说是我运气不好撞上了。我觉得卖家理由荒唐极不负责,已构成欺诈,售后服务拖延又无理(我向多位客服发了多次都不理睬,事后找各种理由搪塞我),我要求按新消法规定的三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卖家不同意。且态度很猖狂,说随便我去投诉他们都不怕,说天猫没有通知他们执行新消法他们当然不理睬。我按天猫程序,等天猫客服介入,可他们说没有执法处分权,且天猫不管老消法还是新消法都不参照,生产日期的问题只能按天猫规定从属于质量问题,顶多要求卖家退款。并且不顾我是否能接受,就直接退款给我了。天猫客服让我自行找法律途径。
于是我向卖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发起投诉。接待我投诉的工商热线人员,将此案从市一级分配到区一级工商所,其间,几位接待员回复我说,我在天猫的下单日期3月12日即为交易成功日期,早于新消法的执行日期3月15日,所以不执行新消法,只能按老消法。
我觉得网购存在收货时间与交易时间的时间差,当然应以实际收货时的结果与时间来判断执行哪一时期的法律。且按合同法来看,3.12是合同生效起始日,卖家货物未抵达当然合同未终止,在3.15货物送达时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当然应该按此时的消协法来执行。工商所的人员非说我理解错误,按合同法就是以3.12来界定,还说如果我不服,让我自己找法律条文来举证。并且在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说卖家不构成欺诈,即使按新消法,我也只能享受新增的保护网购的七天无条件退换货。
我想请问律师,1、我所遭遇的卖家行为构成欺诈吗?如果属于欺诈,我可以借助哪些有利的法律条文来驳斥工商人员口中的“非欺诈”?2、我还是认为自己对合同法的交易时间与交易达成理解没有错误,可是工商投诉接待人员硬说我理解错误,还让我自己找法律条文来举证,因为尚未结案,工商人员还会再找我,我该如何继续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一一(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03-3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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