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担保责任咨询!!!
担保责任咨询!!! 朋友A 我B 朋友C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A生意周转急需用钱找到我B,当时我B没钱,于是找到了朋友C!朋友C说要我B担保,我没怎么想就答应了.朋友A向朋友C出据了张借条,并约定一个月内还!我B签了(担保人:+名字+身份证号码+手印!)借条的时间是2008年10月24日!可是一个月后.朋友A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当时出于兄弟情面我替朋友A付了的3%月利息给朋友C,哪知道一连5个月也找不到朋友A,到现在我已经付了4个月的利息给朋友C了,光付利息一个月就得2000多块钱.我快崩溃了,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像我这样的情况担保.请问高人.是属于一般责任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的话.朋友C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吗?
还有就是一般责任担保是否存在有6个月有效期的这种说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pi……(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09-02-25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