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订婚后,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名,男方不同意,要求返还彩礼钱
订婚后,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名,男方不同意,要求返还彩礼钱 我和男友去年6月份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开始交往。交往之初,我提出结婚时,房子得加我的名字,男友口头上答应没问题。谈了9个月,对方提出订婚。于是,今年三月份订婚,男方给了5万元的彩礼钱。婚房是公公出资购买的。临结婚还有一个月,男方要求去登记。我提出,婚房房产证上需加上我的名字。对方父母和男友此时都坚决不同意。就不结婚。现在男方要求我家将彩礼钱如数返还。请问,彩礼钱应该给男方返还吗?按照我们这里的习俗,订婚后,男方反悔,彩礼钱不返,女方反悔,彩礼钱返还一部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ezhao……(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4-03-31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