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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未保价包裹丢失应怎样维护权益?索取赔偿?
邮政未保价包裹丢失应怎样维护权益?索取赔偿? 我给朋友寄两个包裹价值3000余元(衣物西藏昌都江达县-八宿县。邮费63元),一月未到,经各种渠道多次查询,邮政局回复我包裹掉了,我要求说法,邮政局回复:“按包裹的邮费3倍赔付!”我一再声明不能接受,八宿邮局给我的答复却是“要不你等两月再看吧!也许是寄到内地去了。”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身利益呢?是否有针对邮政霸王条款的应对措施相关法律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gy……(西藏-昌都)
提问时间:2014-03-31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