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某寄宿小学读3年级,在上体育课时被操场上砖块拌倒,造成右肱骨髁上骨折
你好,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可以要求学校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您好
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的补充: 2014-03-31 16:41
具体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支付医药费等。
学校要承担赔偿的
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你好,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在体育课中受伤,是学校管理中存在过错,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可以要求学校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你好,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过错责任的
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您好,学校应该承担赔偿,如果拒绝可以起诉,具体细节需要帮助建议您致电咨询。
你好,学校有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有学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你好,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