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向你咨询1下,在06年的时候,丈夫的父母买了1套房子,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丈夫的名字
这是夫妻共财产的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就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就是丈夫的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4-03-31 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关键是出资的来源,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全部出资,按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你二人离婚是无权分割的。如果是共同出资,而登记成男方一人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至于父母的出资部分按借贷或者赠与处理。
您好!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房款系其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男方没有证据证实出资问题,且为婚后购买,便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